近日,江苏省经信委出台了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新标准按照车辆性能对原有补贴标准做了细化,将有效杜绝“低配高补”等现象,同时增加对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研发奖励。
据了解,原来按充换电设施建设费用的15%补贴,今年则按充电功率补贴,交流、直流充电桩每千瓦分别是800元、1200元。而对于省内企业新研发且列入推广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基础车型,今年首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纯电动专用车每个车型50万元,6-10米纯电动客车每个车型60万元、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及乘用车每个车型80万元,在基础车型基础上储能和驱动装置至少有一项发生变化的扩展车型,按照基础车型奖励标准的40%执行。
公共领域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补贴将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消费者,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补贴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4S店,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
文章来源:中国云签www.yunsig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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