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的宝宝们,好消息来了,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在崇明的推广应用,推动崇明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示范区建设,《崇明县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出台。崇明本地符合相关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购买用户,在享受和上海市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将获得崇明地方财政补助。《办法》适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怎么个补贴法
目前上海的补贴结合补贴情况,看下图
节能汽车优惠: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要是满足发动机排量小于或等于1.6L;混合动力工况百公里综合油耗小于或等于5.9L;油箱容量小于或等于40L。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给予每车1.4万元补助。
在以上补贴的基础上,崇明宝宝们还可以再享受如下一次性购车补贴
注意:对于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必须满足上海市的节能汽车优惠条件,才能享受补贴,否则一分钱补贴也没有。
在2016年1月1日之前购车的宝宝们,不要哭,除了上面提到的一次性购车补助外,还有充电费用补助,不受购车日期影响,只要是在2016至2017年间产生的充电费用,凭崇明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可给予50%的资金补助。
谁可以享受补贴
个人用户:
1.信用状况良好的崇明户籍居民
2.在崇工作满半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
3.崇明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内连续在崇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5.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6.以及符合《崇明县2012-2016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人才发展实施计划》的个人。
单位用户:
崇明党政机关和在崇注册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办法》适用范围
《办法》中提及的适用汽车为在上海市销售和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车,并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或其他相关推荐车型目录;同时,还要是符合上海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及管理规定的用于非营运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崇明公交汽车领域使用的新能源汽车,不适用该《办法》。
申请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需在本市工商、税收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售价不得高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向社会公布的市场指导价。同时,其充电桩等设施需建设在崇明范围内,并且新能源汽车运行数据需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平台。
另外,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消费者名下无在上海市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上海市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所以,崇明的宝宝们,想要摆脱尴尬的沪C牌照无法进城的困扰,想要摆脱一轮又一轮的艰难拍牌之路,不妨赶紧抓住这次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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